(2017)桂0109执32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11-20
案件名称
韦年东与韦炳龙抚养费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宁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109执322号韦年东;韦炳龙:本院申请执行的韦年东与韦炳龙抚养费纠纷一案,经本院督促,被执行人韦炳龙已经主动向申请人履行义务,申请人收到执行款7700元后同意结案,案件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