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823民初149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9-26
案件名称
上杭县古田好来屋KTV歌舞厅与王仰锋娱乐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杭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上杭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823民初1493号原告:上杭县古田好来屋KTV歌舞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823093407036P,住所地上杭县古田镇古田大道地税局旁。投资人:郭凌燕。委托诉讼代理人:赖小军,男,1967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上杭县。被告:王仰锋,男,1977年2月10日出生,汉族,干部,住龙岩市城市。原告上杭县古田好来屋KTV歌舞厅(以下简称古田好来屋KTV)与被告王仰锋娱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7年7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古田好来屋KTV的诉讼委托代理人赖小军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王仰锋经本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古田好来屋KTV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依法判决被告王仰锋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拖欠原告好来屋消费款7600元,并支付该款从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事实与理由:被告王仰锋原系上杭县古田镇古蛟新区执法局职员,从2012年至2013年期间,陆续到好来屋歌舞厅娱乐消费,每次消费完毕在当日消费的清单上签名确认。2014年7月16日,经双方结算,被告王仰锋共欠原告好来屋歌舞厅娱乐消费款9600元,被告王仰锋出具了一张欠条给原告,后经原告的股东赖小军多次向被告王仰锋催要,2015年10月份,支付了2000元,剩余7600元,经多次催要,被告至今未支付。王仰锋在本院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后,未作答辩,对古田好来屋KTV提出的诉讼请求和提供的证据材料未提出异议。古田好来屋KTV为证明其主张,向本院提供有欠条一张,以证明王仰锋欠古田好来屋KTV娱乐消费款7600元的事实。本院经审查认为,古田好来屋KTV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与本案相关联,可以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根据上述有效证据,结合当事人的陈述,本案的事实可以认定如下:2012年至2013年期间,王仰锋到古田好来屋KTV消费,2014年7月16日,双方经结算,王仰锋结欠古田好来屋KTV消费款合计9600元,当日王仰锋向古田好来屋KTV出具欠条一张,但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及利率。2015年10月,王仰锋归还了古田好来屋KTV欠款2000元,剩余7600元欠款,经古田好来屋KTV催要,王仰锋拒不归还剩余欠款。双方协商无果。2017年7月3日,古田好来屋KTV诉至本院。本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消费合同关系,事实清楚,有被告王仰锋亲笔书写的欠条足以认定,双方的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受到法律保护。被告王仰锋拒不履行合同支付义务,属违约行为,应承担限期清偿的违约责任,原告古田好来屋KTV要求被告王仰锋支付所欠娱乐消费款7600元,并支付以该款为本金自起诉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于法有据,予以支持。被告王仰锋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依法可以缺席审理与判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判决如下:被告王仰锋应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上杭县古田好来屋KTV歌舞厅欠款7600元,并支付从2017年7月3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50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王仰锋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邱龙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黄鑫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执行提示: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