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591刑初38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顾某384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全文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591刑初384号被告人顾某盗窃一案,本院于2017年7月27日作出了(2017)苏0591刑初384号刑事判决。现因被告人顾某于2017年7月27日经本院决定被逮捕,为明确刑期起止日期,特此补充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3页第4行“刑期终止日予以顺延”后;现补充:“,即自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7年9月17日止”审判员 童 康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顾云萍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