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60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张雷与南通海乐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609号申请执行人:张雷被执行人:南通海乐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张雷与被执行人南通海乐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12296元,申请执行费人民币1584元,合计人民币113880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南通海乐门窗制造有限公司履行了义务。据此,本案执结。特此通知。二○二○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