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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1124民初98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原告安云生诉被告罗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安云生,罗小红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1124民初988号原告:安云生,男,汉族,1982年5月15日出生,甘肃省临洮县人。(缺席)被告:罗小红,女,汉族,1966年12月3日出生,甘肃省临洮县人。(缺席)本院在审理原告安云生诉被告罗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安云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安云生负担。审 判 员  郑 杨人民陪审员  XX华人民陪审员  赵挺强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王 博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