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124民初98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10-16
案件名称
原告安云生诉被告罗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洮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洮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安云生,罗小红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全文
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甘1124民初988号原告:安云生,男,汉族,1982年5月15日出生,甘肃省临洮县人。(缺席)被告:罗小红,女,汉族,1966年12月3日出生,甘肃省临洮县人。(缺席)本院在审理原告安云生诉被告罗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安云生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安云生负担。审 判 员 郑 杨人民陪审员 XX华人民陪审员 赵挺强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王 博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