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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523执恢3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迟景君 冯宝昌合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523执恢36号迟景君、冯宝昌:本院在执行迟景君与冯宝昌合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对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2015)清民初初字第35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