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523执恢3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迟景君 冯宝昌合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宝清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宝清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黑0523执恢36号迟景君、冯宝昌:本院在执行迟景君与冯宝昌合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对本案的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黑龙江省宝清县人民法院(2015)清民初初字第358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