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225执恢73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8-02-08
案件名称
西周镇儒雅洋村村委会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法院
象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象山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浙0225执恢734号申请执行人象山县国土资源局、被执行人西周镇儒雅洋村村委会:申请执行人象山县国土资源局诉被执行人西周镇儒雅洋村村委会土地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08)象行审字第260号行政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象山县国土资源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7年3月17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西周镇儒雅洋村村委会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7)浙0225执1170号及(2017)浙0225执恢734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