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2执87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8-16
案件名称
东莞市骏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杨海波买卖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873号申请执行人东莞市骏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东莞市虎门镇。法定代表人许泽平,系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杨海波,男,汉族,1977年6月17日出生。我院于2017年7月6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东莞市骏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杨海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7月27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员 文 辉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尹笔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