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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川0522执94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8-10

案件名称

万某某犯抢劫罪一审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合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合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万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川0522执949号被执行人万某某,男,2000年11月8日出生。万某某犯抢劫罪一案,本院(2017)川0522刑初96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主要内容为:万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本院于2017年7月27日立案执行。裁定如下:本院对(2017)川0522刑初96号刑事判决中的罚金刑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吴 宏审 判 员  李慧至人民陪审员  杨 学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王 磊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