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192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徐玉兵、陆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1925号申请执行人宋佳新被执行人徐玉兵、陆健:宋佳新申请执行徐玉兵、陆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6)苏0684民初580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48488.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48488.00元,本院已于2017年7月27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宋佳新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6)苏0684民初580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