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12执269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8-04
案件名称
郝建伟、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12执2696号申请执行人:郝建伟,女,1980年6月24日出生,住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金石里1-3-303。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北区进步道37-39号。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郝建伟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唐建华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朱永朋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