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502执37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8-11
案件名称
林祝敏、陈海、陈青、北海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书(2017)桂0502执379号林祝敏、陈海、陈青、北海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林祝敏与陈海、陈青、北海恒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于2017年7月24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并已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林祝敏据此撤回了执行申请,本案依法应终结执行。特 此 通 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