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321刑初14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8-29
案件名称
莫荣发信用卡诈骗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阳朔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阳朔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莫荣发
案由
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桂0321刑初140号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莫荣发,男,1985年1月20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阳朔县。因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7年2月9日被阳朔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7年2月20日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同日由阳朔县公安局决定取保候审并释放,2017年4月19日由阳朔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7年4月20日由阳朔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阳朔县看守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检察院以朔检刑诉(2017)1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莫荣发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7年7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阳朔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廖希安、莫贵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莫荣发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9月8日,被告人莫荣发向中国农业银行阳朔县支行申领了卡号为62×××75的金穗贷记卡,后持续进行消费,至2016年1月19日,被告人莫荣发共透支了本金19783.05元,拖欠利息及滞纳金共计2797.89元。从2015年6月开始,农业银行一直采取短信、电话、上门催收等方式多次向莫荣发催收欠款,被告人莫荣发于2016年1月离开住所,并变换电话号码,致使银行无法与其联系。截至2017年2月9日,被告人莫荣发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仍未归还欠款,2月16日,其兄莫某向被告人莫荣发的上述信用卡存入现金25000元,归还了所欠的本息及滞纳金。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莫荣发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被告人莫荣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但辩称,其自愿认罪,并已归还了透支本息,可以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1年9月8日,被告人莫荣发向中国农业银行阳朔县支行申领了金穗贷记卡,卡号为62×××75,账号为00×××75。其使用该卡持续进行消费,至2015年7月19日,被告人莫荣发共透支了本金19783.05元。从2015年6月开始,农业银行一直采取短信、电话、信函及上门催收等方式多次向莫荣发催收欠款,被告人莫荣发于2016年1月离开住所并变换电话号码,致使农业银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2017年2月9日,被告人莫荣发被公安机关抓获时仍未归还欠款,2月16日,其兄莫某向被告人莫荣发的上述信用卡存入现金25000元,归还了所欠的本息。另查明,被告人莫荣发曾办理挂失补卡,新的卡号为62×××15,其账户00×××75不变,新卡消费所产生的取现本息、消费本息、滞纳金等都全部计入原来的卡号(62×××75)。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书证报案材料、抓获经过、户籍证明、银行账号信息复印件、催收信息复印件、交易流水复议件、办卡资料复印件、莫荣发银行资料、莫荣发换卡说明、证明、银行回单复印件,证人诸葛某的陈述,被告人莫荣发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莫荣发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惩处。被告人莫荣发被抓获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莫荣发已偿还全部透支的款息,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莫荣发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4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7日止,原被羁押时间已依法予以扣除。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审 判 员 叶仕恩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代书记员 张文昱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