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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鲁0523执122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12-27

案件名称

卜祥孔、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广饶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饶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卜祥孔,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二条

全文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523执1229号申请执行人卜祥孔,男,1953年6月7日出生,汉族,现住广饶县。被执行人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州市庙子镇大牟村。法定代表人段文博,该公司总经理。我院(2017)鲁0523民初2771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2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被执行人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刘店佳苑小区3号楼3单元401室、5号楼4单元102室、5号楼5单元101室、5号楼5单元102室、5号楼6单元501室、5号楼6单元502室、5号楼4单元401室、5号楼3单元502室、5号楼3单元301室、5号楼4单元302室、5号楼5单元502室房屋十一所,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17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本裁定自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刘广明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张海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