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322刑初59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郑瑞荣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游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郑瑞荣
案由
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全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闽0322刑初592号公诉机关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郑瑞荣,男,1953年8月24日出生于福建省仙游县,汉族,文盲,农民,住福建省仙游县,因本案,于2017年3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变更为取保候审;同年6月29日和同年7月14日,检察机关和本院分别继续予以取保候审。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以仙检公刑诉[2017]54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瑞荣犯盗窃罪,于2017年7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林薇薇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郑瑞荣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年初至2017年3月17日间,被告人郑瑞荣先后四次在仙游县大济镇钟峰村“永惠超市”内共计盗走四双鞋垫、二本写字簿、二支铅笔、一双军训鞋、二副筷子、一把锁等物。经仙游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证,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73元。案发后,仙游县公安局追回被盗的一把锁、二双筷子、二双鞋垫、一双军训鞋,并发还被害人刘某,被害人对被告人郑瑞荣的行为表示谅解。被告人郑瑞荣于2015年3月17日被仙游县公安局抓获归案。本院另查明,被害人刘某在对被告人郑瑞荣谅解的同时,书面表示放弃追究其法律责任;审理期间,被告人郑瑞荣向本院预缴罚金人民币1000元;仙游县司法局根据本院委托对被告人郑瑞荣作审前社会调查后认为,被告人郑瑞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上述事实,被告人郑瑞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物证现场指认照片、被盗物品照片、现场照片,书证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清单、拘留证、取保候审决定书、释放证明书、谅解书、罚金收据、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书,被害人刘某的陈述,搜查笔录、辨认笔录、指认笔录,视听资料监控视频截图,鉴定意见仙游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认定结论书及被告人郑瑞荣的庭前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郑瑞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73元,其行为侵犯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且已获得被害人谅解,并预缴罚金,有悔罪表现,分别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故可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郑瑞荣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判员 朱国忠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林 煌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文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PAGE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