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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802执恢17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8-09-17

案件名称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申请胡廷芝、刘世良行政非诉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02执恢174号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本院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胡廷芝、刘世良行政非诉一案,被执行人胡廷芝、刘世良已经于2017年7月25日自行腾让被征收房屋。本案已执行完毕,并发出结案通知书。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