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0502执恢315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李某与武某甲、武某乙婚姻家庭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郭某某,张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甘0502执894号本院在执行李某与武某甲、武某乙婚姻家庭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武某甲、武某乙已履行完毕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2017)甘0502民初3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审判员 陈 刚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书记员 庞彦斌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