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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晋0821执78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结裁定书

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某,郑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21执783号申请执行人:杨某。被执行人:郑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内容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晋0821执78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姚新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张 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