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晋0821执78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终结裁定书
法院
临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临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某,郑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临猗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晋0821执783号申请执行人:杨某。被执行人:郑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郑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判决书内容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7)晋0821执783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姚新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张 冰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