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豫0305财保62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8-02-28
案件名称
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市富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法院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洛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洛阳市富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鑫天隆画框有限公司,洛宁同心木业有限公司,宦忠平,朱美菊,罗光莹,王宜钦,XX,宦忠举,吕金泉,鄢丰强,张铁头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全文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豫0305财保623号申请人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中州西路92号院1幢。法定代表人年永安,董事长。被申请人洛阳市富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洛阳市洛宁县城郊乡寨礼村。法定代表人朱美菊。被申请人深圳市鑫天隆画框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布沙路茂业商业大厦5层5B号。法定代表人罗光荧。被申请人洛宁同心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洛宁县东宋镇东宋街。法定代表人宦忠举。被申请人宦忠平,男,1970年10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被申请人朱美菊,女,1969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保康县。被申请人罗光莹,女,1965年3月27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被申请人王宜钦,男,1967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被申请人XX,男,1988年9月20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被申请人宦忠举,男,1980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保康县。被申请人吕金泉,男,1969年11月1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神农架林区。被申请人鄢丰强,男,1970年1月29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神农架林区。被申请人张铁头,男,1967年1月2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申请人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因与被申请人洛阳市富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鑫天隆画框有限公司、洛宁同心木业有限公司、宦忠平、朱美菊、罗光莹、王宜钦、XX、宦忠举、吕金泉、鄢丰强、张铁头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7年7月2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上述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并向本院提供了担保。本院认为,申请人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照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洛阳市富宁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鑫天隆画框有限公司、洛宁同心木业有限公司、宦忠平、朱美菊、罗光莹、王宜钦、XX、宦忠举、吕金泉、鄢丰强、张铁头的银行存款130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申请人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解除保全。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张 奕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许文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