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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0104刑初47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阙岳云生产、销售假药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阙岳云

案由

生产、销售假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

全文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104刑初478号公诉机关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阙岳云,女,1967年3月7日出生于浙江省松阳县,汉族,初中文化,个体经营,户籍所在地松阳县。因涉嫌犯销售假药罪于2016年5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1日���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取保候审,2017年5月12日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以江检公诉刑诉[2017]51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阙岳云犯销售假药罪,于2017年5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院审查后,于2017年6月6日将本案转为普通程序,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周龙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阙岳云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阙岳云自2015年年初起在本市江干区景御路173-3号开设的一家无名小店内,销售从他人处购入的无批文的性保健产品。2016年5月3日在上述地点查获待销售的各类18种产品共367粒。其中金某VGA等6种药品共计160粒产品均检出西地那非。公诉机关为证明上述事实,当庭提��了鉴定意见,相关的书证等证据,据此认为被告人阙岳云的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系未遂,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予以惩处。被告人阙岳云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证据均无异议。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阙岳云于2015年年初起在杭州市江干区景御路173-3号其无证经营的无名小店内,明知从他人处购入的无批文性保健产品系假药仍予以销售。2016年5月3日在该店内现场查获待销售各类18个品牌共计367粒药品。经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鉴定,上述产品中“金某VGA”20粒、“Vigour300”40粒、“袋鼠精”40粒、“天地①号”20粒、“壮三天强劲胶囊”20粒、“强力出击连环炮”20粒共计160粒药品中均检出西地那非。经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上述367粒药品均无批准文号,按假药论处。认定上述事实,���庭审质证的证据有:1、市场监督管理现场笔录及财物清单证明: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6年5月3日对被告人阙岳云开设的无名小店进行现场检查,并扣押涉案各类18种药品367粒。2、药品抽样记录及凭证证明: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从被告人阙岳云处查获的“金某VGA、天地①号、壮三天强劲胶囊、Vigour300、强力出击连环炮、袋鼠精”6类产品进行抽样检查。3、关于产品定性的函及清单证明:涉案的18种药品均未取得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应按假药论处。4、协查复函证明:经食品药品监督局核查,涉案产品标示的生产企业均不存在。5、检验报告证明:涉案的“金某VGA、Vigour300、袋鼠精、天地①号、壮三天强劲胶囊、强力出击连环炮”等6种药品经鉴定,均检出西地那非成份。6、鉴定意见书证明:经杭州安康司法鉴定所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被告人阙岳云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7、情况说明证明:涉案的相关扣押的假药,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按程序进行销毁。8、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阙岳云的身份情况。9、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阙岳云系被动到案。10、被告人阙岳云的供述在案。上述证据均系依法取得,证据之间能相互印证,能够证明本案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被告人阙岳云明知是假药而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本案所涉假药尚未销售即被查获,被告人阙岳云的犯罪行为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未遂,可从轻处罚;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但根据其犯罪情节,不��适用缓刑。根据被告人阙岳云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阙岳云犯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5月4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沈亚青人民陪审员  裘咪娜人民陪审员  包华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曹圆圆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