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902民初247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8-07-14
案件名称
鲍伟萍与何能飞、王成彬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舟山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鲍伟萍,何能飞,王成彬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浙0902民初2472号原告:鲍伟萍,女,1959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被告:何能飞,女,1971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被告:王成彬,男,1968年2月3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原告鲍伟萍与被告何能飞、王成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鲍伟萍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何能飞、王成彬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缺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鲍伟萍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共同归还原告借款80000元,并支付2017年4月、5月的利息合计1600元,之后的利息按月利率1%计算至借款还清为止。事实和理由:被告何能飞于2014年12月26日向原告借款450000元,称该款为其大哥何能肯因生猪养殖所需。为此,何能飞向原告出具借条两份,一份150000元,一份300000元。300000元的借条载明借款月利率为1分利,按月付清,如原告要求还款,应提前十五天通知。借款后,两被告的还款情况如下:2015年2月13日,通过何能肯的账户向原告还款151750元(其中150000元为本金,1750元为利息);2015年5月31日,王成彬归还49999元本金(按50000元计算);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30日,王成彬分别归还50000元本金,合计100000元;2015年10月25日、2015年12月10日,王成彬分别归还20000元、30000元,合计归还本金50000元;2016年2月25日,王成彬归还21000元(其中本金20000元、利息1000元)。经过上述还款后,原告将150000元的借条还给被告,300000元借条中的220000元本金已经归还,尚欠本金80000元。还款期间,部分利息由何能飞汇款给原告,部分由王成彬汇款给原告,利息一直支付至2017年3月。现因部分欠款及利息未归还,而借款发生在两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原告起诉要求两被告还款。何能飞、王成彬均未作答辩。原告围绕其诉讼请求提交了借条、转帐凭证、银行流水明细、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等证据,上述证据能够证明原告主张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何能飞之间存在借条载明的借贷关系,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各自的义务。借款到期后,何能飞未按约全额还本付息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本院对原告要求何能飞归还借款80000元及支付2017年4月、5月利息1600元的主张予以支持。后续的利息,根据双方的借款时间及约定,利息应自2017年6月26日起按月利率1%支付,直至借款清偿之日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本案被告王成彬未到庭,视为放弃举证质证的权利,且根据原告提交的银行流水,王成彬对该笔借款知情,也实际参与还款,故本院有理由相信该笔借款系两被告夫妻共同债务,故本院对原告要求被告王成彬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主张予以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何能飞、王成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原告鲍伟萍借款本金80000元、利息1600元,合计81600元,并以8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支付自2017年6月26日起至借款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40元,减半收取920元,由被告何能飞、王成彬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邱腾涛二○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无书记员 郑 欢?PAGE*MERGEFORMAT?-4-??PAGE*MERGEFORMAT?-3-?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