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4执44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天津百脑汇电子信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4执441号天津百脑汇电子信息有限公司、高雷震、北京东方一代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原告天津百脑汇电子信息有限公司与被告高雷震、北京东方一代防水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津0104民初280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经我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7)津0104执441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杨东悦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米 洋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