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1202执恢204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8-17
案件名称
唐俊与怀化好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1202执恢204号唐俊:怀化好安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我院于2017年7月18日受理你们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按(2014)怀鹤民一初字第745号民事调解书内容自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唐俊申请结案(执行标的2000元,案件受理费500元,保全费920元,执行费50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本案执行完毕。应予结案。特此通知。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