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冀0802执113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11-08
案件名称
牛丽丽与被执行人中红三融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终结执行裁定书
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承德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牛丽丽,中红三融集团有限公司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冀0802执1138号申请执行人牛丽丽被执行人中红三融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牛丽丽与被执行人中红三融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因已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程志献审判员 吕文胜审判员 王恩伟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付宝磊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