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306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9-20
案件名称
被执行人海门市液压件厂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3069号申请执行人宋锦飞被执行人海门市液压件厂有限责任公司:宋锦飞申请执行海门市液压件厂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海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海劳人仲案字第【2017】第J218号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36644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36644元,并将该款转开成申请执行人虞亚英的银行存单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王霞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海劳人仲案字第【2017】第J218号仲裁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