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湘0203执18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8-08

案件名称

旷方喜与株洲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3执186号申请执行人旷方喜,男,1965年6月16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县人,住湖南省芦淞区。被执行人株洲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法定代表人赵翠年,系公司董事长。旷方喜与株洲市第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现案件执行完毕,申请人旷方喜申请结案,本案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