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110执1619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姚磊申请张翅合同纠纷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姚磊,张翅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10执1619号之二申请执行人:姚磊,男,1979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哈尔滨市道里区。被执行人:张翅,女,1980年1月20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哈尔滨市香坊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磊与被执行人张翅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7)黑0110执161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景志新审判员 张丽华审判员 魏国涛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韩 丹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