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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黑0110执1619号之二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9-30

案件名称

姚磊申请张翅合同纠纷普通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哈尔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姚磊,张翅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110执1619号之二申请执行人:姚磊,男,1979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哈尔滨市道里区。被执行人:张翅,女,1980年1月20日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住哈尔滨市香坊区。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姚磊与被执行人张翅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申请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2017)黑0110执1619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景志新审判员  张丽华审判员  魏国涛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韩 丹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