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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04刑辖8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吴某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淮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皖04刑辖80号凤台县人民法院:关于淮南市公安局新集矿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吴某、郑某甲、闫某、郑某乙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指定你院审判。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