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皖04刑辖8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8-15
案件名称
吴某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指定管辖决定书
法院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徽省淮南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十六条
全文
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指 定 管 辖 决 定 书(2017)皖04刑辖80号凤台县人民法院:关于淮南市公安局新集矿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吴某、郑某甲、闫某、郑某乙涉嫌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指定你院审判。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