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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京0107民初180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徐小宴与俞继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7民初1800号本院2017年7月26日对原告徐小宴与被告俞继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京0107民初1800号民事判决书案号年份表述有误,应予更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1页案号为(2016)京0107民初1800号应更正为(2017)京0107民初1800号。审 判 长  付新生人民陪审员  郭淑毅人民陪审员  刘淑荣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那 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