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京0107民初180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12-01
案件名称
徐小宴与俞继红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京0107民初1800号本院2017年7月26日对原告徐小宴与被告俞继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的(2016)京0107民初1800号民事判决书案号年份表述有误,应予更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1页案号为(2016)京0107民初1800号应更正为(2017)京0107民初1800号。审 判 长 付新生人民陪审员 郭淑毅人民陪审员 刘淑荣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那 悦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