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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109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孙和平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098号被执行人:孙和平,男,1956年9月1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天津市南开区。被执行人孙和平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红刑初字第0147号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礼玉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樊双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