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津0106执109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9-12
案件名称
孙和平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098号被执行人:孙和平,男,1956年9月1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天津市南开区。被执行人孙和平罚金一案,执行依据为(2015)红刑初字第0147号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张礼玉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樊双喜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