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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津0106执180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7-31

案件名称

张玲、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津0106执1809号申请执行人:张玲,女,1982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河东区。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住所地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号。申请执行人张玲与被执行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侵权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7)津0106民初3877号民事判决书,该案已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伊德普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董 锴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