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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0122执12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徐艳婷等与刘彦富健康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121号徐艳婷、徐艳娇、刘彦富:本院执行的徐艳婷、徐艳娇申请刘彦富健康权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徐艳婷、徐艳娇与被执行人刘彦富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刘彦富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徐艳婷、徐艳娇的权利已全部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