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0122执12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徐艳婷等与刘彦富健康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法院
农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农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吉林省农安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吉0122执121号徐艳婷、徐艳娇、刘彦富:本院执行的徐艳婷、徐艳娇申请刘彦富健康权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徐艳婷、徐艳娇与被执行人刘彦富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被执行人刘彦富已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徐艳婷、徐艳娇的权利已全部实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和解方式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