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84执261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9-21
案件名称
2612海门市液压件厂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海门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84执2612号申请执行人王志飞被执行人海门市液压件厂有限责任公司:王志飞申请执行海门市液压件厂有限责任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本院生效的(2017)苏0684民初3789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6623.7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执行到位人民币16623.70元,并将该款转开成申请执行人王志飞的银行存单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王志飞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苏0684民初378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