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渝0106执保144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8-21
案件名称
重庆科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皮水琴、重庆市顾钰捷机械配件加工厂等借款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重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重庆科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市顾钰捷机械配件加工厂,刘金伟,皮水琴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渝0106执保1449号申请人重庆科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凤凰镇威灵寺村垭口偏岩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66710122488。法定代表人彭文贤,重庆科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被申请人重庆市顾钰捷机械配件加工厂,住所地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桥镇丰文山村罗家沱社2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00106200020206。法定代表人皮水琴,职务不详。被申请人刘金伟,男,汉族,职业不详,住重庆市沙坪坝区。被申请人皮水琴,女,汉族,职业不详,住重庆市沙坪坝区。申请人重庆科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与被申请人重庆市顾钰捷机械配件加工厂、刘金伟、皮水琴借款纠纷,于2017年7月2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本院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重庆市顾钰捷机械配件加工厂、刘金伟、皮水琴的财产予以保全,并由案外人杨利自愿提供财产进行担保。本院审理后,作出了(2017)渝0106财保419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重庆市顾钰捷机械配件加工厂、刘金伟、皮水琴的财产予以保全。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重庆市顾钰捷机械配件加工厂、刘金伟、皮水琴价值1200000元的财产。二、查封担保人杨利、黄明英位于沙坪坝区的房屋。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重庆科邦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预交。申请人应当在本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逾期提出的,本院将解除保全。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审判员 陈 渝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新蕊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