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581民初631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8-23
案件名称
常熟市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苏州九域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熟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常熟市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九域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二条
全文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苏0581民初6317号原告:常熟市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320581716815934X,住所地常熟市海虞北路19号亿源世纪广场A幢2105。法定代表人:钱伟东,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蓉,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天衡,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苏州九域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32058169786107XH,住所地常熟东南开发区金都路8号。法定代表人:叶盛。原告常熟市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九域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8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赵丽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独任审理。原告于2017年7月26日向本院申请撤诉。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常熟市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常熟市洁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审判员 赵丽丹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王怡婷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