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7)浙0327刑初122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徐新君、徐新剑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苍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苍南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新君,徐新剑,许文平,谢荣旭,林传鼓,刘建国,张厚鹏,陈德瑶

案由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