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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粤0491刑初6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10-20

案件名称

王霞偷越国(边)境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霞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

全文

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7)粤0491刑初63号公诉机关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霞,女,1972年11月18日出生,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黑龙江省鸡东县,因涉嫌偷越边境罪,于2015年1月9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2日被取保候审,因再次涉嫌偷越边境罪,于2017年3月20日被羁押并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珠海市第一看守所。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珠横检公诉刑诉[2017]7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霞犯偷越边境罪,于2017年7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17年7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龚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8日,被告人王霞从珠海横琴附近海边乘船偷越边境前往澳门,同年9月1日在澳门国际中心附近被澳门警方查获,同年9月4日被遣返回珠海,当日因偷越边境被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处以行政拘留肆日的处罚。2015年1月5日,被告人王霞从珠海市一处不知名海边乘船偷越边境前往澳门,同年1月6日在澳门美高梅酒店被澳门警方查获,同年1月9日被遣返回珠海。2016年8月18日,被告人王霞在一名叫“老陈”的男子安排下,从珠海市一处不知名海边乘船偷越边境前往澳门,同年8月20日在澳门新濠峰附近被澳门警方查获。因犯非法再入境罪,被澳门初级法院判处徒刑七个月,之后在澳门服刑。刑满释放后,于2017年3月20日被遣返回珠海。上述事实,被告人王霞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不持异议,自愿认罪,并有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受案登记表,审查经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查询,户籍证明,现实表现证明,澳门治安警察局的遣返人员名单,行政处罚决定书,澳门初级法院释放命令状,情况说明,同意移送机关撤回通知书,在逃人员登记/撤销表,被告人王霞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予以证实,且有庭审笔录在卷佐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王霞故意违反国家边境管理制度,多次偷越边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边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霞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王霞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王霞犯偷越边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3月20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止。罚金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员 曹如波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法官助理 张文思书 记 员 纪畅潼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