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0602执93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7-28
案件名称
邓双与刘洋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庆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邓双,刘洋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黑0602执930号申请执行人邓双被执行人刘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7)黑0602民初238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2017年6月1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204300元。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被执行工资,除此外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人申请终结本次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2017)黑0602民初2387号民事调解书本次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员 刘国栋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化生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