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06刑终36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9-29
案件名称
钱月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浙江省绍兴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钱月红
案由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全文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7)浙06刑终367号原公诉机关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钱月红,女,1977年6月22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无业,住嵊州市。因本案于2016年6月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嵊州市看守所。辩护人欧阳民森,天津津博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赵伯夔,天津津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嵊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钱月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于2017年5月26日作出(2017)浙0683刑139号刑事判决。被告人钱月红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原审被告人钱月红,征询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本案基本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15年4月13日,黄某2(另案处理)在杭州市成立杭州龙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网上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其他无需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雇佣黄某1(另案处理)等人作为公司员工,并在全国各地设立服务中心、服务站。2015年4月13日至2016年4月期间,龙某公司及下设服务中心、服务站通过口口相传等方法,以许诺购买公司茶叶后可以获得高额返利为名(返利方式为积分,1积分=1元人民币,部分积分可以提现,提现需扣除手续费),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吸收资金全部流向龙某公司指定的黄某1个人银行账户。被告人钱月红自2015年9月18日注册成为龙某公司会员,2016年1月18日担任117-13嵊州市服务站站长。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被告人钱月红所在服务站向不特定社会公众324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人民币17209852元,资金均汇入黄某1个人银行账户,投资人共提取现金人民币10711600元。此外,龙某公司通过服务站吸收被集资人资金后,会以积分的形式分发给服务站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被告人钱月红共获得龙某公司分发的管理费43400积分。案发后,嵊州市公安局于2016年6月7日从钱月红处扣押浙D×××××号汽车一辆、卡号62×××78农行卡一张、卡号62×××98工行卡一张、vivo手机一只、三星手机一只、OPPO手机一只。汽车已被海曙区人民法院查封。原审确认了相应的证据。原判依据相关法律判决,被告人钱月红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扣押在案OPPO手机一只、农业银行卡一张系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其余扣押财产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原审被告人钱月红上诉及其辩护人提出,1、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理由是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尚未审判,先对被告人钱月红定罪量刑显然不当;2、杭州龙某案主犯的全部资产已被查封,原判认定被告人钱月红造成巨大损失的情节于法无据。请求二审改判。经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判一致。有经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证实,被告人钱月红的供述与辩解,证人高某、周某3均、石某、俞某1、钱某、张某、徐某、周某2、魏某、金某、裘某、何某1、黄某2、黄某1、毛某、丁某1、丁某2、孙某、陈某、吴某、卢某、相某、俞某2的证言,书证宋群慧、何某2君、丁某3、姚某填写的“龙某电商”投资人确认单,房屋租赁合同,照片,工商登记资料,117-13服务站会员信息表格,(6)服务站晋升考核问卷,证实:服务站晋升考核情况。笔记本复印件,中国农业银行银行卡交易明细清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户籍证明,抓获经过,情况说明,提请批准逮捕书、逮捕证、起诉意见书,说明,调取证据清单、电子数据、说明,钱月红手机微信录像,上述证据,经质证均无异议,被告人钱月红亦无异议,足以认定,二审予以确认。关于上诉人及其辩护人提出,本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尚未审判,先对被告人钱月红定罪量刑属认定事实不清的理由不能成立;应予驳回。本院认为,上诉人钱月红为龙某公司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管理费,非法吸收资金数额巨大,严重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原审判决定罪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钱月红帮助龙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巨大,造成投资人巨大损失,辩护人据此提出的上诉理由依据不足,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判长 钱耀炯审判员 俞湘静审判员 阮凤权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顾梦娜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