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11民终44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6
公开日期: 2017-08-25
案件名称
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与王小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
法院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甘肃省定西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王小莉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
全文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7)甘11民终441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修远,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岩,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诉讼代理人:南郁春,甘肃兴正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小莉,女,汉族,生于1978年8月7日。上诉人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王小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安定区人民法院(2017)甘1102民初107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改判。上诉事实及理由:原审认定事实不清,判决错误。被上诉人王小莉服判未答辩。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被告立即归还原告货款28381.7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原告提交的还款计划、进销存回款统计表,上书“我在任职修正药业集团(斯达舒、感愈、颈腰康、通药)事业部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县级经理,我欠公司货款”上面没有公司名称,也没有公司印章,进销存回款统计表为定西分公司王小莉进销存回款统计表,没有公司名称,也没有公司印章,不能证明原告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与被告王小莉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其证明效力不予确认。对被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来源及真实性,其证明效力不予确认。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本案原、被告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主张,故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对被告辩称与本案原告无关,予以采纳。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1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255元,由原告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负担。经二审查明,被上诉人王小莉自2010年任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县级经理期间,负责销售上诉人药品,截止2015年10月8日,经双方对账,王小莉共拖欠公司药品款28381.70元,至今未归还。上述事实,有王小莉出具的“欠条”、“还款计划书”、“进销存回款统计表”、“承包经营协议书”等证实。本院认为,王小莉经销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药品,拖欠其药品款,依法应予偿还。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上诉称,在王小莉出具的“欠条”、“还款计划书”中将公司简写为“修正集团”,结合“承包经营协议书”和双方长期合作关系,可以确定欠款凭证中“修正集团”就是指“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经二审审查,双方对王小莉所欠药品款28381.70元无异议,二审予以确认。关于“修正集团”是否就是“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的问题,二审中该公司提交“承包协议书”一份,经质证,该协议书无签订日期,王小莉亦对协议书的签名予以否认,但其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本案上诉人(原告)主体不适格,结合王小莉在一审答辩状中自认“2010年,我被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总代理米泉晖和定西办事处王杰发展为修正药业在定西地区的药品销售代理,负责修正药业在安定区域内的业务开拓、产品推广等工作”及二审调解中,王小莉愿意支付欠款、但要求扣减或退还价值10680元的电影放映机,胶原蛋白粉、“修养泉”酒,应当认定本案中所简称为“修正药业”“修正集团”即为“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关于应否扣减或退还价值10680元“电影放映机”,“胶原蛋白粉”、“修养泉”酒,王小莉没有提交充分的证据予以证实,如其有充分证据证实其主张,可另案起诉解决。综上所述,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上诉理由成立,应予支持;一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应予改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五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一、撤销定西市安定区人民法院(2017)甘1102民初1070号民事判决;二、王小莉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修正药业集团营销有限公司药品款28381.7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25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10元,共计765元,由王小莉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审判长 XX悌审判员 李建林审判员 蓝俊虎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何婷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