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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0106民初5791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09-27

案件名称

原告霍明岐诉被告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茂业百货铁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沈阳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霍明岐,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茂业百货铁西分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辽0106民初5791号原告霍明岐,男,汉族。被告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茂业百货铁西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79号。负责人宋洪丽。原告霍明岐诉被告沈阳茂业时代置业有限公司茂业百货铁西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原告于2017年7月25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霍明岐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承担。审判员  赵雨辉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王 娜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