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802执恢17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8-09-17
案件名称
申请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被申请人龚光建执行通知书
法院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张家界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802执恢178号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龚光建:���院于2017年7月24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政府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龚光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现因被执行人龚光建位于大庸桥办事处大庸桥居委会三组的房屋已经自行拆除。故本案已执行完毕,并发出结案通知书。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