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桂0903执787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08-08
案件名称
万国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玉林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桂0903执787号关于申请执行人万国进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桂09民终170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万国进于2017年7月2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桂林中心支公司赔偿6327.02元,本院依法受理。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认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桂09民终1706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桂09民终1706号民事判决书第二项内容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