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鲁0881执913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08-28
案件名称
李洪瑞、钱淳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曲阜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曲阜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李洪瑞,钱淳烨,韩聚忠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五条
全文
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鲁0881执913号申请执行人:李洪瑞申请执行人:钱淳烨被执行人:韩聚忠本院在执行上列当事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曲阜市人民法院(2016)鲁0881民初2817号民事调解书。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刘 勇人民陪审员 丁 华人民陪审员 孔建飞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钱国忠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