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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湘0426执1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10-24

案件名称

祁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雷集会适用特别程序案件案由裁定书

法院

祁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祁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祁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雷集会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7)湘0426执19号申请人祁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在地湖南省祁东县……。法定代表人:梁新斌,理事长。被申请人雷集会,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祁东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雷集会适用特别程序案件案由一案中,被执行人雷集会现已履行其法律文书确定的责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6)湘0426民督172号的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本裁定暂不执行。审 判 长  刘小青人民陪审员  雷 斌人民陪审员  刘雪建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姚林宇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