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202执62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08-16
案件名称
邓运兰与谭贵雄、湖南省园艺建筑有限公司、湖南省园艺建筑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7)湘0202执628号申请执行人邓运兰,女,汉族,1963年4月21日出生。被执行人湖南省园艺建筑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红旗中路33号红旗花园13栋603号。负责人谭贵雄。被执行人谭贵雄,男,汉族,1972年12月26日出生。被执行人湖南省园艺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时代阳光大道西99号富景园小区综合楼302房。法定代表人贺仲安,系该公司董事长。我院于2017年4月24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邓运兰与被执行人谭贵雄、湖南省园艺建筑有限公司、湖南省园艺建筑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2017年7月25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 判 长 文 辉审 判 员 韩 涛代理审判员 易 阳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书 记 员 罗中明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