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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鄂2802民初27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王家攀与牟白芝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家攀,牟白芝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2802民初2708号原告王家攀,男,生于1962年3月22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农民,住利川市。被告牟白芝,女,成年人,湖北省利川市人,农民,住利川市。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家攀诉被告牟白芝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在经本院于2017年7月13日书面通知其七日内预交诉讼费后,原告仍未预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段艳菊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卿先航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