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鄂2802民初2708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8-07-18
案件名称
王家攀与牟白芝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利川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利川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家攀,牟白芝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利川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鄂2802民初2708号原告王家攀,男,生于1962年3月22日,土家族,湖北省利川市人,农民,住利川市。被告牟白芝,女,成年人,湖北省利川市人,农民,住利川市。本院在审理原告王家攀诉被告牟白芝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在经本院于2017年7月13日书面通知其七日内预交诉讼费后,原告仍未预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段艳菊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卿先航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