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0611执870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10-11
案件名称
夏马瀛与南通万科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南通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7)苏0611执870号夏马瀛:南通万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夏马瀛与被执行人南通万科投资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本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9704.54元,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99704.54元,本院已于2017年7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夏马瀛。至此,夏马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5)港唐民初字第00423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