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川0302执保209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11-17
案件名称
申请人吴培与被申请人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协助执行通知书
法院
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自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2017)川0302执保209号自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院在审理申请人吴培与被申请人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纠纷一案中,我院作出的(2017)川0302民初1924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需你单位协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协助执行如下事项:解除对被申请人四川久大制盐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坐落于站台路X号内(产权证号X,面积X平方米)、二千方工作房(产权证号X,面积X平方米)及电站堡坎处油库(产权证号X,面积X平方米)房屋的查封。附:(2017)川0302民初1924号民事裁定书一份。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本院地址:西林街165号邮编:643000联系人:陈敏、蒲姝妤联系电话0813-470****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