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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闽0322民初479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林胜与陈雄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胜,陈雄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322民初4796号原告:林胜,男,1986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仙游县。被告:陈雄,男,成年,汉族,农民,住仙游县。原告林胜与被告陈雄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7日立案。原告林胜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申请缓交、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章建育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余雪梅PAGE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