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闽0322民初4796号
裁判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11-29
案件名称
林胜与陈雄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仙游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仙游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林胜,陈雄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7)闽0322民初4796号原告:林胜,男,1986年2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仙游县。被告:陈雄,男,成年,汉族,农民,住仙游县。原告林胜与被告陈雄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27日立案。原告林胜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通知后,未在七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申请缓交、免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审判员 章建育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五日书记员 余雪梅PAGE 来源: